公告信息: | |||
采購項目名稱(chēng) | 南陵縣人民法院館藏檔案數字化項目 | ||
品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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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購單位 | 南陵縣人民法院 | ||
行政區域 | 市轄區 | 公告時(shí)間 | 2017年08月03日 11:34 |
首次公告日期 | 2017年07月18日 | 更正日期 | 2017年07月25日 |
聯(lián)系人及聯(lián)系方式: | |||
項目聯(lián)系人 | 陳晨 | ||
項目聯(lián)系電話(huà) | 無(wú) | ||
采購單位 | 南陵縣人民法院 | ||
采購單位地址 | 無(wú) | ||
采購單位聯(lián)系方式 | 無(wú) | ||
代理機構名稱(chēng) | 南陵縣人民法院 | ||
代理機構地址 | 無(wú) | ||
代理機構聯(lián)系方式 | 南陵縣人民法院 |
南陵縣人民法院館藏檔案數字化項目(二次招標)
澄清公告
各潛在投標人:
經(jīng)招標人研究決定,現將原招標文件中部分內容進(jìn)行修改,具體內容如下:
原本項目招標文件招標公告中“投標人資質(zhì)要求:投標人須具備國家秘密載體印制甲級資質(zhì)。”現修改為“投標人資質(zhì)要求:投標人須具備國家秘密載體印制(復制)乙級及以上資質(zhì)。”招標文件其它條款與本條款不一致時(shí),以本條款為準。
本項目報名時(shí)間延長(cháng)至2017年8月10日17:00。
本次澄清公告作為招標文件不可分割部分,請各投標人自行下載。
本項目原開(kāi)標時(shí)間為“2017年08月11日10:30”現調整為“2017年08月29日10:30”,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時(shí)間為“2017年8月28日上午十點(diǎn)。”
本項目其它要求不變。
南陵縣人民法院
安徽省永光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
2017年7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