寧夏高速公路不停車(chē)收費系統接入郵政銀行卡工程
施工招標文件補遺書(shū)第2號
各投標人:
現對本項目招標文件作如下澄清或修改:
一、專(zhuān)用合同條款B.項目專(zhuān)用條款數據表中序號10信息或數據內容修改為:“逾期交工違約金:20000元/天。(其中數據匯聚及交換系統建設6月25日前未完工或收費系統建設7月15日前未完工為逾期交工)”;序號16信息或數據內容修改為:“材料、設備預付款比例: 等主要材料、設備單據所列費用的 0 %”。
二、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增加《工程量清單單價(jià)分析表》,詳見(jiàn)附件1。
三、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中(三)主要技術(shù)指標響應/偏離表的貨物名稱(chēng)為工程量清單除100章以外的子目名稱(chēng)。
四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授權委托書(shū)中(二)授權委托書(shū)的落款“申請人”修改為 “投標人”。
五、資格審查資料中(三)擬委任的項目經(jīng)理和項目總工資歷表填報的項目經(jīng)理和項目總工包括備選人。
請各投標人收到補遺書(shū)后于24小時(shí)內按附件2格式以傳真方式回復我單位,傳真:0951-6193344-114。
附件:1、工程量清單單價(jià)分析表
2、補遺書(shū)回函
寧夏信安永達招標代理有限公司
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
附件1:
工程量清單單價(jià)分析表
序號 | 編碼 | 子目名稱(chēng) | 人工費 | 材料費 | 機械使用費 | 其他 | 管理費 | 稅費 | 利潤 | 綜合單價(jià) | |||||||
工日 | 單價(jià) | 金額 | 主 材 | 輔材費 |
金 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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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材耗量 | 單位 | 單價(jià) | 主材費 | 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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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:
補遺書(shū)回函
寧夏信安永達招標代理有限公司:
我單位已收到“寧夏高速公路不停車(chē)收費系統接入郵政銀行卡工程施工招標文件補遺書(shū)第2號,共2頁(yè),字跡清晰,意思明確,現回函予以確認。
單位名稱(chēng)(公章):
法人或委托代理人(簽字):
聯(lián)系電話(huà):
傳 真:
日 期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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